申请须知
举办校园活动需严格遵守以下条款,请活动的各主管和主办单位严格审核活动内容及举办资质,后勤保障处只负责活动场地服务保障工作,如因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,由活动的主管和主办单位负责。
1.活动中的宣传物料,需提前报宣传部审批;
2.活动中严禁破坏学校花草树木;
3.活动中不涉及商业活动;
4.在教学区与公寓楼附近举办活动,严禁影响上课或休息;
6.场地使用时间包含前期布场时间。
5.活动结束,请活动举办方自行清理活动垃圾;
申请及审批流程
1.阅读校园活动场地使用须知;
2.填写校园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并提交;
3.使用单位主管领导(申请时自己填写的主管领导)审批;社团申请的活动由校团委领导审批;
4.后勤保障处校园管理中心办公室审批;
5.涉及到临时接电或接水的(请申请人先致电校园管理中心65783944(电)65783014(水)确定所申请的场地是否可满足需求),后勤保障处校园管理中心领导审批;
6.后勤保障处分管领导审批;
7.保卫部审批备案;
8.打印审批表至活动现场以备查验。
温馨提示:申请提交成功后,请提醒本单位主管领导(申请时自己填写的主管领导)及时审批,否则其它部门无法审批。审批完成后,请打印审批表至活动现场以备查验。